同润新云都会→售楼处电话→同润新云都会 项目资料-同润新云都会-售楼处

恩施楼市发布 2024-11-18 23:25:00
用手机看
扫描到手机,新闻随时看
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章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
浦东同润新云都会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

同润新云都会

同润新云都会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

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,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,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。

01 地段

同润新云都会择址浦东张江南新场黄金腹地,这里是浦东“南北科创新走廊”的核心区域,同时承接张江南科技城、上海浦东国际旅游度假区联动发展区域、浦东国际枢纽,东临浦东机场、上海东站(建设中),南通上海洋山国际深水港。科创、旅游“两大中心”正在浦东南部崛起,全方位赋能区域未来璀璨发展。

新场紧邻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和独特的文化生态,项目区域拥有新场古镇、迪士尼乐园及周边旅游配套,加之同润新云都会距离近1300年历史的新场古镇仅约2公里,人文底蕴深厚!

同润新云都会

同润新云都会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

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,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,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。

交通出行方面,项目周边有16、27号线(规划中)两轨交环伺。

S2沪芦高速、S3沪奉高速(在建中)、S32申嘉湖高速,三条高速路汇聚,立体交通体系速达全城,尽享出行便利。

商业配套方面,项目周边拥有上海中优城市广场、新环广场、万豪酒店等约10万方综合商业。

医疗配套方面,项目周边拥有龙华医院东院(在建中)、上海市浦东医院(三乙)、另外新场综合医疗服务中心坐落在项目南侧,总投资达到13.2亿的亚洲一流三甲康复医院,目前已实现结构封顶,预计今年就可投入使用!

学校方面,项目北侧的新城幼儿园、新场实验小学与本案仅一路之隔,此外,周边还汇聚有新城幼儿园、新场实验中学、浦东新区石笋实验小学、浦东新区新场小学、南汇区新场镇小学、上海市新场中学、新场实验中学(笋南路校区)等一站式丰富教育资源。

休闲方面,项目距新场古镇仅1.5公里的优越区位,也让居者可近享“小小新场赛苏州”的休闲旅游资源。

02 产品

上海同润投资(集团)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房地产开发的集团型企业,95年开始深耕上海二十八年的本土开发商,始终以“实力是成功的基石,信誉是成功的延续”为开发理念与产品打造原则。

同润新云都会

同润新云都会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

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,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,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。

建筑立面造型现代简洁, 通过简明线条塑造现代时尚与潮流经典合一的建筑语汇,为城市景观呈现了一种独特的都市建筑审美符号。横向线条刻画建筑的形体关系,辅以精致的细节来彰显建筑的品质。材料主打象牙白,以浅色为主调,咖啡色为辅调交相搭配,坚持纯粹和独特。流光溢彩的金色格栅顶,则让建筑更显恢宏大气,打造出富于节奏与质感的建筑形象。

以礼序之道,丰盈墅质人居,以居住的美学神韵,精心布局一进大门、二入园庭、三临雅院的三重归家礼制,营造出大空间、大花园、大视野的整体观感,层层递进仪式感彰显大家风范,演绎现代人居的进阶之路。

单元门头引入现代审美观念,整体两层通高,以绚丽的金属铝板搭配精致的装饰纹理格栅打造,呈现出高级的品质感,营造出充满仪式感的归家氛围。并且引入业主人脸识别、多种复合刷卡、呼叫方式出入,访客可通过门口机呼叫业主室内机授权入楼,主客进出更方便、更安全。

采用细石混凝土整浇抛光,并在表面涂有防滑环氧涂料,搭配白灰相间条纹,明朗宽阔,顶部配灯带,既保证了业主的安全驾驶,又让归家充满仪式感,呈现出高级与秩序之美

项目引入具备“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”的世茂服务,综合实力位列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第8位。

世茂服务以“美好生活智造者”为品牌理念,原创及引入“智慧信息化”、“网格化管理”、“内部市场化”等行业先进管理方式,打造“OCEAN X世茂深蓝服务系统”为业主带来品质服务与智慧生活新体验。

同润新云都会

同润新云都会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

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,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,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。

户型图

同润新云都会

同润新云都会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

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,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,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。

建面约86㎡样板间实拍

同润新云都会

同润新云都会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

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,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,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。

郑重承诺:此房源信息真实有效,开发商直属全程营销策划,中介勿扰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,来电即可享受买房优惠!

1、本资料为要约邀请,不作为要约或承诺;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其补充协议、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;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、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、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;出卖人将!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,敬请留意最新资料。

2、图片来源于网络,仅作为推广示意使用;如涉及版权使用,请与我司联系。
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