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上海黄兴广场-上海杨浦黄兴广场】电话,地址项目新动态-请看图文解析↓

恩施楼市发布 2024-10-18 18:33:24
用手机看
扫描到手机,新闻随时看
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章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
杨浦黄兴广场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

上海杨浦【黄兴广场】

黄兴广场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看房需提前预约!

黄兴广场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(欢迎来电咨询内部底价)

均价大约5.4万/m²

建面约46-55-64-98-107m²

上海发展的典范区

总价252万起

区域价值:杨浦区作为上海市人口集聚的中心城区,高校和科研院所比较集中,

当下的五角场,能够在上海各区各种比拼中不落下乘,靠的是得天独厚的高校云集资源优势、丰富的商圈、便捷的交通。

项目紧靠内环、中环等城市主干道,周边近50万平米的大型综合商业层出叠起,

板块经济腾飞在即,在区域优惠政策的扶持下,依托复旦、同济,财经等十余所

名校科研所的优越人才聚集效应,形成了知识型、创业型企业的聚拢,发展前景十分优越。

黄兴广场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看房需提前预约!

黄兴广场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(欢迎来电咨询内部底价)

项目周边配套

交通配套:地铁:10号线五角场站约500米

公交:8路、60路、80路、90路、118路、819路、842路等

自驾:5分钟上内环高架,3分钟上中环高架。

生活配套:超市大卖场、黄兴路大润发800米,五角场商圈1.2公里:

五角场商圈有万达广场,百联又一城,巴黎春天,悠迈生活广场,金储休闲广场,合生汇等。

医疗配套:杨浦区控江医院、三甲交大附属新华医院、第二军医大学东方肝胆医院、

长海医院、市东医院、上海市肺科医院、杨浦中心医院、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

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

教育配套:大学:复旦大学邯郸校区,同济大学,上海财经大学,

黄兴广场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看房需提前预约!

黄兴广场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(欢迎来电咨询内部底价)

上海体育学院,上海理工大学,上海电力大学等高等院校环绕。

中学:复旦附中、交大附中、控江中学、杨浦高级中学、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

、上海理工大学附中、市东中学、中原中学、上海市少云中学、外国语大学附属双语学校等。

小学:杨浦区二联小学、控江二村小学(本部)、上海市育鹰学校中小学部。

生态休闲:距离62.4万方黄兴公园800米;

一、基础参数

项目名称:黄兴广场(杨浦大厦)

开发商:奥捷房地产(上海)有限公司

物业地址: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

物业公司:上海欣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
产权年限:50年(1992年12月24日-2042年12月24日)

拿地时间:1992年12月24日

竣工年限:2006年

黄兴广场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看房需提前预约!

黄兴广场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(欢迎来电咨询内部底价)

交房时间:2022年3月31日前

交房标准:精装、软装全配

总层数:23层

在售楼层:22楼

在售面积:46/55/64/98/107m²。

在售户型:1+1户型/2房/2+1户型/3房

层高:3米

梯户配比:3梯12户。

停车费:15元/天

水费:5.0元/吨

电费:1.5元/度

杨浦坐拥上海四大城市副中心之一,十大商业中心之一的江湾五角场;

上海第三代国际社区新江湾城;产值丰厚的环同济知识经济圈。

经济实力非常雄厚,是如今上海发展的典范区,也是中心城区北部富人最云集的地区。

可售楼层房源平面图

黄兴广场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看房需提前预约!

黄兴广场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(欢迎来电咨询内部底价)

项目位于杨浦区黄兴路2005弄2号,

总建筑面积约1.3万m²,

由两栋建筑组成,

本次推售为2号楼22层整层房源,也就是次顶楼,属于黄金楼层,可售房源仅12套,

周边的住宅二手均价在9-12万每平,而项目均价仅售5.4万每平,不到住宅的一半,

妥妥的价格洼地,租赁市场方面,项目周边一房月租金7500元、两房月租金在12000元

全户型图赏鉴

上海杨浦【黄兴广场】

均价大约5.4万/m²

建面约46-55-64-98-107m²

上海发展的典范区

总价252万起

上海杨浦【黄兴广场】

黄兴广场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,看房需提前预约!

黄兴广场售楼处电话400-788-2939【售楼中心】(欢迎来电咨询内部底价)

郑重承诺:此房源信息真实有效,开发商直属全程营销策划,中介勿扰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,来电即可享受买房优惠!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,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,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。

1、本资料为要约邀请,不作为要约或承诺;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其补充协议、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;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、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、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;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,敬请留意最新资料。

2、图片来源于网络,仅作为推广示意使用;如涉及版权使用,请与我司联系。
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